青海民族大学机关党委是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2010 修订版)第七条“高等学校院(系)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,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,设立党的委员会,或总支部委员会,或直属支部委员会。党员100人以上的,设立党的委员会。”之规定,经2014年5月12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的,是校党委领导下的一个党务部门,现有党委书记1名,干事1名,下设16个党支部,共有党员180余名。